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
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
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我校现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及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2月22日-3月12日
二、资格审查流程
申报人员将填写好的附件3、附件4和2名专家推荐信一并提交所在单位(部门) →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部门)进行资格初审 → 单位(部门)行政秘书汇总初审合格的申报人员信息并填写附件5 → 单位(部门)行政秘书将加盖单位(部门)公章的附件5、申报人员已盖宣传部公章的附件3、已盖各部门公章的附件4、专家推荐信及其他相关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交至人事处。
三、注意事项
(一)思政课教师不参与此次专项计划。
(二)附件4表中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章请到校宣传部加盖。
(二)各单位(部门)办公室负责人请于2021年3月15日下午17:00点前将所有相关材料交至人事处。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343720679@qq.com。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陈老师联系,联系电话:18997191206。
附件1: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4:2021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5:2021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人员信息汇总表.xlsx
人事处
2021年2月22日